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以下簡稱“比價人”)采用比價方式對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2016年車輛通用備件采購項目選取供應商,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向的供應商提交密封響應文件。
1.1 項目概況與范圍1.1.1采購內容:包含有濾芯、轉換器、探測器等備件,詳見采購清單。
1.1.2交貨地點: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鄭東車輛段物資總庫、2號線城南車輛段物資總庫及城郊鐵路孟莊車輛段物資總庫。
1.1.3交貨時間及質保期:按買方要求分批供貨,接到買方通知后60天內完成該批供貨。質保期不低于1年。
1.2申請人資格要求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營業(yè)執(zhí)照合格有效,具有與本次采購項目相符的經(jīng)營范圍。
1.2.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談判。
1.2.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參選。
1.3.陽光采購平臺報名1.3.1凡有意參加本次競爭性洽談的申請人,請在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陽光采購平臺(SRM)網(wǎng)站(
https://zzmetro.going-link.com/)報名。
1.3.2初次參與的申請人,應在陽光采購平臺成為合作伙伴,具體流程如下:
1.3.2.1申請人登陸陽光采購平臺(SRM)網(wǎng)站注冊用戶,獲得賬號及密碼;
1.3.2.2申請人獲取賬號及密碼后,在平臺上向業(yè)主發(fā)出成為合作伙伴的申請;
1.3.2.3發(fā)出合作伙伴申請后,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攜帶下列資料到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鄭東新區(qū)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qū)西側)綜合樓B518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后成為合作伙伴。
(1)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書格式見附件1)
(3)承諾函(格式見附件2)
上述資料的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由業(yè)主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不退還外,其他原件報名后當場退還。
1.3.3成為合作伙伴后,申請人進入“陽光采購平臺-收到的詢價單-單號”點擊“參與”方完成報名,下載洽談文件并在SRM平臺報價欄填寫所報含稅總價(報價與響應文件內容保持一致,如有差別以響應文件為準)。
1.3.4因陽光采購平臺處于試運行期,競爭性洽談申請人務必盡快掌握平臺注冊、審核、成為合作伙伴、完成“參與”的流程,并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以上操作。因申請人自身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所帶來的損失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1.4響應文件的遞交1.4.1比價響應文件(一正四副)遞交的截止時間
2016年
7月
26 日
13 時
30分,具體響應文件接收時間為
2016年
7 月
26 日
13時
00分至
13 時
30分,地點為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鄭東新區(qū)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qū)西側)綜合樓1樓B110室;
1.4.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價響應文件,比價人不予受理。
1.5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價公告在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網(wǎng)站(
www.zzmetro.cn)、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網(wǎng)站(
www.shenbo5566.com)、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
(www.chinabidding.com.cn)、陽光采購平臺網(wǎng)站(zzmetro.going-link.com)上發(fā)布。
1.6聯(lián)系方式地 址: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鄭東新區(qū)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qū)西側)綜合樓B518室 聯(lián) 系 人:李越龍
電 話:55169046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承諾函
附件下載僅在陽光采購平臺公告下載。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2016年7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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